“2012年世界末日說”正接近尾聲,但這并不意味著類似的謠言會銷聲匿跡。最近,陜西省公安機關破獲的一個邪教組織,就是借“世界末日”的旗號,鼓動人們信奉邪教。
邪教組織在中外古今都有存在。迄今為止,關于邪教產生的根源尚未有統(tǒng)一的認識。從人類歷史發(fā)展的角度來看,一般而言,社會生產力低下、科學不發(fā)達特別是自然科學的不發(fā)達,容易讓人聽信邪教組織的蠱惑;而社會轉型時期生活的不可預知性,同樣容易讓人被裹脅參與邪教活動。近些年來我國出現的邪教案件,其中既有生產力不發(fā)達的因素,也有生產關系的原因,但筆者認為,更深層次的原因恐怕還是人們的個體差異。如果過分強調生產力方面的原因特別是自然科學方面的原因,或者過分強調社會轉型給每個人帶來的恐懼和不安,那么有可能把個人不負責任的行為歸咎于整個社會。所以,筆者認為,在討論邪教問題的時候,一定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把每一個當事人視為一個完整的個體,從他們的精神需求出發(fā),尋找解決問題的手段和方法。
處于轉型期的中國社會,在精神層面的整體建設仍處于“裝修階段”,社會內部的多樣化和競爭無序化,使一些人急于尋找寄托以解決內心的精神缺失問題。然而,在這個尋找過程中,有人選擇了宗教,有人則落入了邪教組織的精神牢籠。宗教和邪教雖都屬于精神層面的東西,但二者有本質的區(qū)別。因此,對待誤中邪教組織圈套的人,我們不能僅僅導之以科學,因為科學與邪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思維體系,還應該從培養(yǎng)他們正確的宗教觀念出發(fā)做更多工作。
我國《憲法》明確規(guī)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在落實這一規(guī)定、培養(yǎng)社會正確的宗教觀念上,我們還有很多具體工作要做。尤其是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人對待邪教問題存在兩種態(tài)度值得商榷,一種是深惡痛絕,把精神信仰活動與邪教組織活動混淆在一起,以為只靠科普教育就能使人們真正遠離邪教組織;另一種則是把邪教與宗教混同起來,在處理邪教組織時有所忌憚。這就需要我們在處理邪教問題上做到堵疏結合,一方面要采取法律措施,徹底打擊那些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行為;另一方面要堅決貫徹落實宗教信仰自由原則,讓公民可以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自由信仰宗教。只有這樣,才能讓有需要的人順利找到寄托,通過精神上的自我救贖克服現實生活中的困難。
筆者認為,取締邪教組織并不難,但如果不重視人們的現實精神需求,物質再豐富,也很難根本解決精神層面出現的問題。關注精神生活,鼓勵人們選擇健康的精神生活方式,應當成為未來社會領域改革的重要課題,這樣才會鏟除那些蠱惑人心的邪教賴以滋生的土壤。
(喬新生 作者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社會發(fā)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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