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王偉賓
去年,陜縣發(fā)生了一起三死兩傷的交通肇事案
被告人沒賠償,法院卻以“積極賠償”為由對其減輕處罰
負責本案的法官說他當時“眼花”判錯了省高院前日批示后:
“眼花”法官已被停職
交通肇事案將重審
河南商報記者王紅偉
一起交通肇事案三死兩傷,在被告人沒賠償?shù)那闆r下,陜縣人民法院卻以“被告人積極賠償受害人家屬部分經(jīng)濟損失90余萬元”為重要依據(jù),做出減輕處罰的判決書。
發(fā)生在今年3月的這起案件,經(jīng)中國之聲報道后,引發(fā)輿論強烈關注。
4月17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批示。目前,“眼花”判錯案的法官等人已被停職檢查,交通肇事案也將重審。
起因
司機撞死3人未賠償獲輕判
據(jù)中國之聲報道,去年9月,河南境內(nèi)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三死兩傷。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交通肇事死亡2人以上或重傷5人以上,負事故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今年3月6日,在該事故中負全責的肇事司機楊新華被陜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其中重要依據(jù)是:法院認定“被告人積極賠償受害人家屬部分經(jīng)濟損失90余萬元”。
受害人家屬張利強卻說,沒有見到一分錢賠償款,法院這樣的判決是在胡說八道。
陜縣法院負責本案的法官水濤說,認定被告人積極賠償,是因為負責審理該案民事部分的三門峽市湖濱區(qū)法院提供了賠償證明。
在該“賠償證明”里,對于被告人是否做出賠償,是這樣表述的:“據(jù)被告人稱:能夠及時賠付賠償款近90萬元?!?/p>
湖濱區(qū)法院后川法庭庭長翟二民解釋:證明開得不夠嚴謹,但并沒有被告人已經(jīng)做出賠償?shù)囊馑肌?/p>
然而,在判決中,陜縣法院以湖濱區(qū)法院出具的賠償證明為依據(jù),把被告人“能夠賠付”,改為被告人“積極賠償”。
對此,水濤表示,判決和事實不符,主要是因為湖濱區(qū)法院提供的賠償證明表述含糊,而當時他“眼花”,才判錯了。
進展
“眼花”法官被停職,案件將重審
案件經(jīng)報道后,引發(fā)輿論強烈關注。4月17日上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批示,要求省高院立即派人調(diào)查,如情況屬實,必須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17日下午,三門峽市委書記楊樹平批示:要求市政法委安排市政法紀工委重點督辦,確保此案依法公平、公正判決。
17日晚上,三門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郭紹偉召集有關政法單位召開專門會議,聽取案件匯報,研究“楊新華交通肇事案”審理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并對相關工作進行了具體的安排部署。
一、由三門峽市政法紀工委負責,于4月17日晚開始對相關責任人立案調(diào)查。
二、陜縣人民法院刑庭庭長呂丙林和主審法官水濤以及湖濱區(qū)人民法院后川法庭庭長翟二民停職檢查、接受調(diào)查、聽候處理。
三、陜縣人民檢察院已向陜縣人民法院發(fā)出糾正違法通知書。陜縣人民法院已于4月11日決定對“楊新華交通肇事一案”進行再審,并將于4月23日開庭。要求陜縣人民法院、陜縣人民檢察院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依法辦案。
四、湖濱區(qū)人民法院抓緊時間依法審理楊新華交通肇事案的民事賠償,讓受害人家屬盡快得到相應經(jīng)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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