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已經建成的房屋
村民提供的內埠村買賣宅基地收款憑證
映象網訊(記者徐孟國 )每畝地3.6萬元收走,然后再以每份0.3畝(長20米,寬10.5米)11萬元的價格賣出。近日,汝陽縣內埠鎮(zhèn)內埠村群眾反映村委會主要負責人非法買賣宅基地,從中漁利。為搞清事實真相,記者赴汝陽縣進行了采訪。
內埠村村民李天民(化名)告訴記者,2015年5月份左右,內埠村委以給內埠鎮(zhèn)中心小學建食堂的名義,以每畝3.6萬元的價格從村民手中將部分責任田征收過來,共征地17.9畝,其中12組征地11.9畝,18組征地6畝。2015年7月,村委會開始將這些征收來的土地變成宅基地賣出。
“實際上小學食堂占地僅僅有2畝多,多余的15.9畝被內埠村委會主任宋某以每份0.3畝11萬元的高價賣給村民作為宅基地使用。一畝地征收價是3.6萬元,一份0.3畝的宅基地的售價卻是11萬元,這近的10倍的差價哪里去了?這不是明擺著坑俺老百姓嗎?”李天民憤怒地說。
在李天民的帶領下,記者見到,被征收后作為宅基地賣出的土地位于內埠村賣煤路以南,現(xiàn)場有幾處房子已基本建成,有的地基已經打好。
李天民告訴記者,這些地都是基本農田,路南和路北的地,都被作為宅基地賣了。
村民給記者提供了一份內埠村委開具的收款票據。該票據上面寫到:今收到上組村民xxx現(xiàn)金11萬元,收款人:常善偉,收款單位:內埠村。收款時間是:2015年8月28日。
隨后,記者來到汝陽縣內埠鎮(zhèn)人民政府了解情況。鎮(zhèn)長周建堂告訴記者:征地的事情,他清楚,征收時每畝3.55萬元,青苗費500元。因為內埠鎮(zhèn)中心小學沒有食堂,內埠村委就和學校對面的四戶村民協(xié)商好占用他們的宅基地建了一座食堂,然后在賣煤路附近又給他們重新劃了宅基地。
“在4戶村民的宅基地上建成的食堂占地2畝多,群眾稱內埠村委在賣煤路附近征收的土地有近17.9畝,除去補償給那4戶村民的宅基地,有村民反映剩余的有近15畝被內埠村委以0.3畝/11萬元的價格賣出。”記者說。
“賣宅基地收錢的事情我還不知道。宅基地是不允許買賣的,如果是真的,一定會嚴肅處理?!敝苕?zhèn)長說。
“因為土地手續(xù)不完備,今年3月份,我已經讓內埠鎮(zhèn)國土所的工作人員到現(xiàn)場給部分村民下達了停工通知書,至于你說的買賣宅基地一事,我會調查一下"。周鎮(zhèn)長告訴記者。
在內埠村委會,記者沒有找到村委的相關負責人。隨后,記者撥通了內埠村村委委員常善偉的電話,詢問內埠村委收取村民宅基地款一事,他告訴記者,錢是村長讓收的,他只是執(zhí)行者,有啥事你找村長,他不當家,隨即掛了電話。
事后,記者多次與內埠村委主任宋某聯(lián)系,詢問他宅基地收費依據及有沒有合法手續(xù),并沒有得到明確答復。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