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3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東南科大孟姓大學生被控拿皮帶刀刺死勸架的學長,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但一審改依傷害致死判8年4個月。臺灣高等法院3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起訴書指出,孟男于2013年11月間在學校與學長擦撞,不滿學長轉頭看他,他出言辱罵,雙方爆發(fā)激烈肢體沖突,一旁的吳姓學長見狀勸架試圖拉開兩人,結果3人反而扭打成一團。
起訴書指出,孟男擔心自己難以徒手對付眾人,涉嫌抽出皮帶刀揮舞猛刺吳男腹部、腹股溝部,教官接獲通報后報警處理并將吳男送醫(yī),但吳男送醫(yī)后出血性休克身亡。
臺北地檢署依殺人、傷害罪嫌起訴孟姓大學生,請求從重量刑。不過,臺北地方法院改依傷害致死罪判他8年4個月,全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3日宣判。全案還可上訴。
美國聯(lián)邦檢察官辦公室在一份新聞稿中說,這名26歲的中國籍犯人名叫陳坎(音譯),來自寧波,當地時間22日被美國威明頓聯(lián)邦法院判刑。
“現在大量招募圣戰(zhàn)士前往中東圣戰(zhàn),歡迎有志之士一起加入光榮的事業(yè),請加群***。廣大網民在接受和轉發(fā)文字、圖像、音頻、視頻等信息時,一定要甄別帶有恐怖主義的信息,謹慎發(fā)布,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為爭辯自己是否在少林寺練過,溫州男子范某與方某先是口角,繼而推搡、扭打,最終方某將破碎啤酒瓶扎入范某大腿內側,導致范某因急性大失血死亡。
男子張強與劉斌因瑣事發(fā)生爭吵并打斗,沒有占到便宜的張強回家將此事告知了父母,一家三口便手持砍刀與木棍前往尋找劉斌,并將劉斌打成輕傷二級。
據法國《法蘭西晚報》5月4日報道,法國克萊蒙-費朗一間酒吧舉行拼酒大賽。據報道,該案件在5月4日開庭審理,起點酒吧的老板由于沒有履行保護他人人身安全的責任,雖非蓄意殺人,但仍將面臨被判5年監(jiān)禁的可能。
阜陽人方明得知孫子治療后可能留有腦癱后遺癥,且康復幾率較小后,便將出生7天的孫子放在當地福利院門前,沒想到孩子不幸被過往車輛碾軋致死。幾天后的一個深夜,方明以轉院的名義將孫子從醫(yī)院接出來,與他人乘車到當地福利院附近,安排人將孩子遺棄在福利院門前不遠處的路邊。
只因睡覺被兩歲的兒子吵醒,年輕女子賈某被控先摔再掐又捂,將兒子殘忍殺死。記者昨天獲悉,賈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公訴至北京市二中院,其丈夫涉嫌幫助毀滅證據罪、包庇罪一同被訴。
只因睡覺被兩歲兒子吵醒,年輕女子先摔再掐又捂將兒子殘忍殺死。
只因睡覺被兩歲的兒子吵醒,年輕女子賈某被控先摔再掐又捂,將兒子殘忍殺死。記者昨天獲悉,賈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公訴至北京市二中院,其丈夫涉嫌幫助毀滅證據罪、包庇罪一同被訴。
城中村拆遷,有人想通過給管事干部送錢的辦法,多套取賠償款。鄭州市二七區(qū)檢察院指控,2013年年底至2014年7月,荊某利用職務之便,先后收受幾名村民50萬元人民幣,在簽訂賠償協(xié)議等方面為他們謀取利益。
為滿足口腹之欲,廣西南寧富商徐某先后3次花巨資購買宰殺活虎一案,經廣西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后于29日作出終審裁定,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155萬元,其他14名涉案人員也受到相應處罰。
違者可被判監(jiān)2年至10年,最高罰款20萬泰銖。
據外媒18日報道,泰國近年接連爆發(fā)大規(guī)模示威,“紅衫軍”和“黃衫軍”等示威群眾往往占領政府建筑及機場,癱瘓國家運作,令經濟和旅游業(yè)蒙受巨大損失。泰國軍政府18日推出法案,建議禁止示威者再次占領政府建筑及交通樞紐,希望為持續(xù)不斷的街頭抗爭劃上句號。
何秉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廣東省紀委表示,將堅持暗訪、曝光、查處、追責“四管齊下”,嚴肅查處侵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點名道姓曝光典型案件,使黨紀國法真正成為不可逾越的“高壓線”。
被告蔡某(25歲)與陳姓女子(46歲)自2011年12月起因在同一間超市任職而相識,被告聲稱二人其后成為密友,但沒性關系。被告早前已認罪,原定10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判刑,但法官決定先索取事主醫(yī)療報告,押后至11月7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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