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詐騙180多萬元,當庭與原告對質(zhì)。譚青攝
女子侯某通過網(wǎng)絡(luò)結(jié)識男子蔣某,并稱其為“干爹”。侯某先后以修車缺錢、幫忙向警方“撈人”等為由,讓蔣某為其匯款,共計180余萬元。昨天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此案未當庭宣判。
網(wǎng)上相識后設(shè)計騙錢
侯某現(xiàn)年39歲,有前科,與蔣某經(jīng)QQ相識。蔣某說要追求她,她就編造孩子生病等各種理由,騙取蔣某錢財。
昨天上午,短發(fā)、戴深色寬邊眼鏡兒、穿一身紅衣的侯某被帶入法庭。她現(xiàn)年39歲,有前科,曾于1996年9月、2010年8月,因犯盜竊罪、詐騙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
蔣某以受害人的身份出庭作證,要求侯某賠償其損失。蔣某妻子也到庭旁聽。
檢方指控稱,2012年8月至2014年10月,侯某通過QQ聊天,先后以修車缺錢、幫忙向警方“撈人”等名義,讓蔣某為其匯款,共計180余萬元。檢方認為,侯某的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
庭上,侯某供稱,她與蔣某經(jīng)QQ認識后,蔣某說要追求自己,和自己處對象,還說要幫自己的忙。她編造過孩子生病、補辦駕照、離婚分財產(chǎn)需要律師費等各種理由,騙取蔣某100余萬元。
侯某的辯護律師認為,在180余萬元中,除這100余萬元外,其它金額沒有證據(jù)證明是侯某騙取。蔣某對侯某以“干女兒”相稱,只要侯某說要錢,蔣某就盲目匯款,這助長了侯某屢屢要錢的習(xí)慣。此外,侯某的社會危害性較小,認罪態(tài)度好,能如實供述,故請法院考慮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量刑。
盲目匯款“干女兒”
蔣某說,自己曾找侯某幫忙向警方“撈人”。但他漸漸發(fā)現(xiàn),侯某只是要錢,并不辦事,就到派出所報案。
蔣某供述稱,他與侯某認識不久,侯某就以遇到急事為由讓他匯款,“每次在1000元至2萬元不等,共計180余萬元”。匯款時,蔣某多是以現(xiàn)金形式,通過自動存取款機存到侯某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或中國建設(shè)銀行的賬戶上。也有些是通過銀行卡轉(zhuǎn)賬。
蔣某稱,第一次匯款是在2012年8月,侯某說車壞了,要用錢修理,他給她匯去了500元。此后,侯某編造過孩子生病等各種理由要錢。
2013年4月,蔣某妻子因醉駕被抓,駕駛本被吊銷。他問侯某是否有熟人可幫忙“撈人”。侯某自稱有一個舅舅,姓李,在交管局工作,可以幫忙將蔣某妻子“撈出來”。但他妻子仍然被法院判處拘役3個月。侯某又稱,可以找人將“干媽”提前接出來,并以此為由,一直讓蔣某給其匯款。
2013年7月,蔣某妻子被正常釋放。侯某又稱,能辦好“干媽”被吊銷的駕駛證,依然讓蔣某給其匯款。
從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8月5日,蔣某給侯某匯款共計63.57萬元。
蔣某稱,妻子出來后,因為侯某沒有幫忙,他開始讓侯某還錢。侯某卻稱,因為鬧離婚,需要分割財產(chǎn),她的錢都被凍著,解凍錢需要手續(xù)費。此后,侯某便以手續(xù)費為名,讓蔣某繼續(xù)給她匯款。蔣某又先后給侯某匯款33.41萬元。
蔣某表示,每到自己給侯某匯款以后,侯某就以其他的理由推托。2014年10月,他最后一次給侯某匯款。他漸漸發(fā)現(xiàn)侯某只是要錢,并不辦事,是個騙子,因而到派出所報案。
從未見面被照片所騙
侯某曾發(fā)給蔣某→張照片,蔣某覺得“很漂亮”。但照片上的人并不是侯某,這→點,蔣某并不知情。
對于為何屢次匯款給侯某,蔣某回憶稱,因為侯某給他發(fā)過一張照片,“照片很漂亮”。
蔣某稱,侯某比他兒子大不了幾歲,“她打電話時叫我干爹,喊我媳婦干媽,還說自己很有錢。”為了見到侯某,他先后跑過二三十次,“但一到地點,她就撒個謊跑了”。在庭審前,他從未見過侯某。他匯給對方的錢,也是自己向別人所借,因此才想讓侯某還錢。
但是照片上的人并非侯某。對此,侯某辯稱,蔣某向她要照片時,她在外面,手頭沒有自己的照片,就把朋友的照片發(fā)了過去,“我們倆長得很像。”
針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jù),以及蔣某所講的匯款數(shù)額,侯某多以“我有病,在吃藥。以前的事兒記不清了”予以回應(yīng)。
庭審結(jié)束后,經(jīng)主審法官劉礪兵允許,侯某同旁聽席上的母親進行了簡短對話,“照顧好你自己。”侯某對母親說,隨后被帶下法庭。
此案未當庭宣判。
都說孩子是母親身上掉下的一塊肉,母親將自己的骨肉視為自己生命的延續(xù),呵護備至。犯罪嫌疑人侯某因故意殺害親生女兒,被平湖市人民檢察院于近日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訴。
侯某被平湖市人民檢察院于近日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訴。
都說孩子是母親身上掉下的一塊肉,母親將自己的骨肉視為自己生命的延續(xù),呵護備至。今年3月侯某產(chǎn)下一名女嬰,6天后,絕望而無助的她決定結(jié)束孩子的生命。
6月19日19時許,魏縣車往中學(xué)初二年級14歲學(xué)生侯某返校途中與同班同學(xué)發(fā)生爭執(zhí),對方?jīng)_動之下用刀具刺中侯某背部,后經(jīng)醫(yī)院全力搶救無效,侯某死亡。學(xué)校負責(zé)人趕到鎮(zhèn)衛(wèi)生院時發(fā)現(xiàn),學(xué)生侯某渾身鮮血,且失血過多,而將侯某刺傷的同學(xué)小強(化名)陪伴在其身旁。
潛逃20年后,侯杰被警方抓獲并帶回四川樂至。5月17日,封面新聞記者在樂至縣看守所見到侯某,47歲的他頭發(fā)和胡子已經(jīng)花白,他一直皺著眉頭,用普通話回憶過往時,一直閉著眼睛。
2013年4月,侯某再次來到沛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這次他和一名叫王麗的女子登記結(jié)婚,侯某故伎重施,只說自己是離異狀態(tài)。
女子侯某通過網(wǎng)絡(luò)結(jié)識男子蔣某,并稱其為“干爹”。
女子侯某通過網(wǎng)絡(luò)結(jié)識男子蔣某,并稱其為“干爹”。檢方指控稱,2012年8月至2014年10月,侯某通過QQ聊天,先后以修車缺錢、幫忙向警方“撈人”等名義,讓蔣某為其匯款,共計180余萬元。
為阻止患有精神疾病的繼子吼叫,46歲的侯某和妻子將兒子捆綁,情急中用塑料袋將其捂死。2013年12月,小侯將家里租戶房門踹壞,脫光衣服并追趕女租客,隨后被其父母抓住,帶回家中小院。
為阻止患有精神疾病的繼子吼叫,46歲的侯某和妻子將兒子捆綁,情急中用塑料袋將其捂死。2013年12月,小侯將家里租戶房門踹壞,脫光衣服并追趕女租客,隨后被其父母抓住,帶回家中小院。
記者昨日獲悉,侯某因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決有期徒刑2年。
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昨晚7時許,本報新聞熱線029-88880000接到的一通電話卻讓人唏噓不已。昨晚10時50分許,侯某的嫂子經(jīng)過6個小時手術(shù)后被送往周至縣醫(yī)院急診室觀察,醫(yī)生表示傷口較深,尚未脫離危險。
貨車車主因涉嫌超載,在拒絕過磅檢查時被執(zhí)法人員強行開車碾死。
5月5日,河北武安,治超人員碾死車主事件現(xiàn)場。官方稱,楊增剛用執(zhí)法車輛的鑰匙試著將大貨車打著,讓一位叫郭軍華的執(zhí)法人員將車開至治超站。前述知情人士稱,張某透露,侯某確實是自己鉆到車輪下的,其不愿接受超載檢查的原因是每月繳納了3000元過路錢。
5月5日,河北武安,治超人員碾死車主事件現(xiàn)場。官方稱,楊增剛用執(zhí)法車輛的鑰匙試著將大貨車打著,讓一位叫郭軍華的執(zhí)法人員將車開至治超站。前述知情人士稱,張某透露,侯某確實是自己鉆到車輪下的,其不愿接受超載檢查的原因是每月繳納了3000元過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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