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7歲女孩被冤入獄13年無罪釋放
錢仁鳳無罪獲釋后告訴南都記者,整個家族都來了,大家說法律公平公正,還是要感謝政府。不過,在錢仁鳳被冤入獄13年后,云南巧家幼兒園投毒案真兇仍是個謎。日前,錢仁鳳與投毒案死童家屬均表示,真兇不抓到、心里過不去。
全國人大代表鐵飛燕指出,國家賠償的物質補償無法衡量,唯一能彌補的就是盡最大努力追查真兇。律師楊柱稱錢仁鳳遭刑訊逼供,關鍵認罪筆錄系代簽,而云南省高院披露,筆錄上沒有標注是代簽,也沒有說明代簽的原因。
認罪筆錄非錢仁鳳簽名未標注系代簽
“我至今不明白投毒案是怎么發(fā)生的,我只知道我沒投毒沒干壞事。”錢仁鳳告訴南都記者,在審訊中自己曾遭到刑訊逼供。有一次審訊接近12小時,錢仁鳳不認罪,審訊者讓她在地上跪了七八個小時,還脫下皮鞋扇她的臉。律師楊柱則稱,有認罪的審訊筆錄并非錢仁鳳簽字,而是辦案人員簽字。
南都記者發(fā)現,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出,2002年度昭中刑三初字第14號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訴訟一審卷宗第20-26頁,《刑事上訴狀》書寫字跡與《本人成述》書寫字跡及《指紋提取》上“錢仁鳳”簽名字跡不是同一人書寫。
據媒體報道,巧家縣公安局于2002年3月10日制作的錢仁鳳《辨認筆錄》,云南省高院指出,經鑒定筆錄上的簽字不是錢仁鳳本人所簽,筆錄上沒有標注是代簽,也沒有說明代簽的原因。因此,筆錄的制作不符合《刑事訴訟法》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規(guī)定。
北京外國語大學國際新聞與傳播系教授展江公開發(fā)問,“最高法院今年9月推行錯案法官終身追究制,本案法官是否可以追溯?”
錢仁鳳與死者家屬呼吁追查真兇
“錢仁鳳無罪釋放是一個大的突破,但這并非本案終點,真相尚未揭開,真兇尚未歸案。”代理律師楊柱告訴南都記者,這起冤案時間跨度大,歷任多個領導,糾偏難度大,云南省公檢法機關作的很多努力,值得肯定。但真兇何時追查歸案,仍然值得關注。
全國人大代表鐵飛燕與錢仁鳳同為云南昭通人,她認為,公眾關注的國家賠償只是對錢仁鳳未來生活上的一種補償,而真正的補償是心理的補償,完全不能用物質去衡量。“對于一個未滿十八歲的少女來說13年的青春是無價的,現在唯一能彌補的就是盡最大努力追查真兇,追責誤審誤判之人,還受害者享有法律的公平正義!”
錢仁鳳也向南都記者坦言,入獄13年中,幾乎每天都想著申訴,曾夢見給辦案檢察官下跪喊冤。13年間她付出了太大代價,母親也飲恨去世,真兇不抓到,心里過不去。
幼兒園里中毒死亡女童的父親侯建祿說,他恨了13年的兇手如今被無罪釋放,那到底又是誰毒害了自己的孩子。他不能接受這樣的現實,案子如果不能水落石出,他死后也無法面對已經過世了13年的女兒。那么當年投毒的真兇又是誰?已經逍遙法外了13年的兇手,究竟身在何處?
【對話】
“不恨別人只恨自己沒文化”
南都:被冤入獄,恨嗎?
錢仁鳳:很絕望,覺得只能認命吧,悔恨地過每一天。恨自己沒文化,沒毅力,不懂用法律保護自己,不存在恨別人,恨誰呢,恨別人有啥用,恨別人能證明自己的清白嗎?
南都:在監(jiān)獄最折磨的是什么?
錢仁鳳:我曉得總有一天真相大白,但我就是恐懼啊,沒人為我翻案,沒人為我調查,沒人愿意相信我是清白的。花了五年寫的申訴信,無人回應,見楊柱之前還咨詢過其他律師,人家都覺得可笑,怎么可能是冤案,說白了就是敷衍了事。凡是有法律常識的人看這個案子,都曉得我是被冤枉的啊,關鍵開始沒人愿意關心。
南都:回到家親人怎么說?
錢仁鳳:整個家族好幾十人都來了,為我高興,很多人都已經不認識了,認識不認識的人都為我高興。很多人都說,幸虧你出來了啊,現在政府好,法律公平公正,要感謝楊柱律師和媒體記者,更要感謝黨的政策好,我也很激動。我跟家人的想法一樣。至于法律公正公平、為何十多年前被冤入獄這個問題,沒人問過,我也沒想過,最后還是感謝政府。
南都:父親狀況還好嗎,給母親上墳說了什么?
錢仁鳳:父親74歲了,這些年操了太多心,現在耳朵也聾了,非要大聲說話才能聽見。而且有胃病,希望經濟條件允許了,帶他做個全面的檢查。給母親上墳,我在心底說,我回來了,我平安了,你在那放心,我會好好活下去。
南都:將來有何打算?
錢仁鳳:現在跟社會脫節(jié)了,希望盡快適應社會,早點找份工作養(yǎng)家,我還是有信心的。我也沒啥文化,只會做衣服,當然希望有錢能開個店,畢竟人不能一輩子打工,要讓自己更強大。至于結婚,等以后再慢慢考慮吧。
在蒙冤入獄近14年獲釋后,云南巧家保姆投毒冤案當事人錢仁鳳即將得到屬于自己的補償。今年7月,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錢仁鳳提起的國家賠償舉行的聽證會上,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國家賠償委員會主任田成有代表云南高院,向當事人錢仁鳳鞠躬賠禮道歉。
錢仁鳳的代理律師楊柱對重慶晨報-上游新聞記者表示,6月1日,在經歷近14年冤獄后,錢仁鳳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各項總計955萬余元的國家賠償申請。
6月1日,錢仁鳳向云南省高院提起新標準國家賠償,對其蒙冤入獄的13年10個月,申請國家賠償共計955萬余元。錢仁鳳從監(jiān)獄回到家第二天,就有人到錢仁鳳家里去提親,但是都被她一一謝絕了,她說,自己想先適應社會。
6月1日,云南巧家縣保姆投毒冤案當事人錢仁鳳向云南高院提起國家賠償,對其蒙冤入獄的13年10個月,共計索賠955萬余元。錢仁鳳的代理律師楊名跨對澎湃新聞說,該國家賠償金從侵犯人身自由、精神損害和申冤費用三方面申請。
6月1日,云南巧家縣保姆投毒冤案當事人錢仁鳳向云南高院提起國家賠償,對其蒙冤入獄的13年10個月,共計索賠955萬余元。
年后,她將去廣州的一家船舶公司工作,開始新的生活。想走出家鄉(xiāng)工作的她一直擔心沒有錢去租房,廣州的這份包吃住的工作,錢仁鳳很滿意。
當年從云南崇溪鄉(xiāng)翻越層巒起伏的山丘到巧家縣,錢仁鳳用了幾個小時,而從巧家縣重新回到家鄉(xiāng),她卻走了13年。想走出家鄉(xiāng)工作的她一直擔心沒有錢去租房,廣州的這份包吃住的工作,錢仁鳳很滿意。
當年從云南崇溪鄉(xiāng)翻越層巒起伏的山丘到巧家縣,錢仁鳳用了幾個小時,而從巧家縣重新回到家鄉(xiāng),她卻走了13年。想走出家鄉(xiāng)工作的她一直擔心沒有錢去租房,廣州的這份包吃住的工作,錢仁鳳很滿意。
錢仁鳳對《法制晚報》記者表示,年后,她將去廣州的一家船舶公司工作,開始新的生活。
入獄后,錢仁鳳堅稱自己無罪并遭受到了刑訊逼供,此后不斷上訴、申訴,一波三折。
2002年2月22日,云南省巧家縣一幼兒園發(fā)生一起重大投毒案件,當時警方認定1名2歲男童因“攝入毒鼠強”身亡,另有兩名兒童經搶救脫險。根據檢方復查的鑒定結果顯示,“錢仁妍”(錢仁鳳)簽名字跡與口供筆錄的記錄人蔣某、楊某、李某所書寫的“錢仁妍”字跡相同。
2002年2月22日,云南省巧家縣一幼兒園發(fā)生一起重大投毒案件,當時警方認定1名2歲男童因“攝入毒鼠強”身亡,另有兩名兒童經搶救脫險。根據檢方復查的鑒定結果顯示,“錢仁妍”(錢仁鳳)簽名字跡與口供筆錄的記錄人蔣某、楊某、李某所書寫的“錢仁妍”字跡相同。
入獄13年的錢仁鳳堅稱無罪,15年5月4日,云南省高院決定再審。
錢仁鳳在給律師的信中稱,當年遭到警方“刑訊逼供”。”
錢仁鳳在給律師的信中稱,當年遭到警方“刑訊逼供”?!薄 ⊥盏摹疤崛∥锲饭P錄”顯示,通過錢仁鳳的現場指認,巧家警方在“星蕊寶寶園”南側排水溝內提取白色塑料瓶一個,內有0.5ml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