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先生被約車的部分記錄
□記者朱建豪通訊員賀翀文圖
閱讀提示|一言不合就被約了50多次車。昨日,來自上海的侯先生向本報求助,從前天晚上9點到昨天凌晨1點,他的手機就一直有人打電話發(fā)短信,稱他在網上約了車,當晚打來60個電話,160條短信。
查詢約車記錄,侯先生發(fā)現(xiàn),原來是有人冒用他的手機號替他約車,這是怎么回事呢?
“喂,先生您好,我是您約的車主,您現(xiàn)在在什么位置,什么時候能走?”前天晚9點,一名男子自稱易到用車司機,打電話稱侯先生約了車,詢問出發(fā)時間和地點。侯先生一頭霧水,他根本沒有約車出行。向對方解釋一番后,侯先生撥打易到客服電話,取消了訂單。
這只是個開始。正在疑惑的時候,侯先生的手機又響了,又是一個網約車司機“關心”侯先生的出行。侯先生一番解釋后,又取消了訂單。從當晚9點到昨日凌晨1點,侯先生的手機就這樣一口氣來了60個電話,短信來了160條。接電話、解釋、聯(lián)系客服取消訂單、再接電話、再解釋……忙活了一夜,侯先生筋疲力盡,直到凌晨5點,還有司機來電。
“求求你們,把我拉黑吧!”為了終止鬧劇,侯先生聯(lián)系客服,要求客服將自己拉入約車黑名單。但客服表示,約車并非侯先生所為,而是有人用自己的賬號約車,備注的電話是侯先生的手機。侯先生查看約車短信,根據短信上寫的約車人手機號,這才恍然大悟,“原來是他”。
侯先生說,這位“不厭其煩”幫侯先生約車的人,也是一位網約車司機,兩人曾在8月28日因為約車問題發(fā)生過爭執(zhí)。侯先生回憶說,8月28日晚,他乘飛機抵達新鄭國際機場,落地后在滴滴上約了車,準備前往鄭州東站。一輛白色大眾轎車接了單,司機周師傅拉著侯先生上了機場高速。行駛中,周師傅勸說侯先生,不要通過約車軟件付費,要用現(xiàn)金支付。
“出租車拉一趟還150元呢,我不要多,加上過路費120元?!敝軒煾嫡f。但侯先生堅決拒絕現(xiàn)金支付,他對周師傅說,根據約車軟件的計費規(guī)則,到目的地之后,軟件顯示多少錢就多少錢。兩人談不攏,周師傅將車停在了高速路上。因時間緊張,侯先生擔心錯過高鐵,一再催促周師傅開車。兩人到達高鐵站后,滴滴上顯示為78.5元,侯先生支付了78.5元,又在周師傅的要求下,支付了10元作為高速過路費。
周師傅的做法,讓侯先生十分生氣,支付完成后的評價,滿分五星的滿意度,侯先生只給了一星,并注明“服務態(tài)度惡劣”“危險駕駛”,并在評語中寫道“直接在高速停車讓我支付現(xiàn)金,協(xié)商未果后在高速公路超低速行駛”。
約車給差評,“惹禍”上身
滴滴:已收到投訴,將核查處理
因約車爭執(zhí)就用這種方式騷擾,侯先生十分氣憤,撥打周師傅電話,但無人接聽,發(fā)短信也未收到回復。但隨后周師傅回電,再度與侯先生發(fā)生爭執(zhí)。
侯先生告訴記者,電話中,周師傅威脅稱,要讓他“出不了鄭州”。為此,侯先生立即報警。
民警表示,侯先生暫時沒有什么損失,如果再遇到威脅和恐嚇要及時報警。隨后,記者撥打了周師傅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
昨日,記者聯(lián)系了滴滴打車客服,工作人員表示,已收到侯先生的投訴,他們會落實核查,并作出處理,但關于如何處理,工作人員表示,已經上報,處理結果出來之后會向當事人通報。
冒名頻繁約車,可不是鬧著玩的。河南銀基律師事務所律師陳盼盼認為,司機在短時間內虛構事實,以侯先生名義約車,嚴重影響侯先生的正常生活,并伴有威脅恐嚇,已涉嫌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guī)定,公安機關調查屬實的話,可對司機處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如果司機的行為為侯先生帶來其它損失,侯先生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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