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訊(記者 王琦 通訊員 李爽 張莉萍)古人云:教子一藝,不如賜子一名。從古到今,中國人對名字尤其重視。近日,鄭州市二七區(qū)法院就審理了一起涉及重名的名譽權糾紛案。
原告趙然出生于1944年,1955年轉學到開封并將戶口遷到開封生活直至退休。他表示,自己自幼在家鄉(xiāng)上學時就叫趙然這個名字,前些年回老家發(fā)現(xiàn)本家族一位叔叔的兒子和他同名。
他覺得,本家族根本無視他的存在,有惡意重名之嫌。自己是比被告年長20多歲的本家族哥哥,“在情理與法理上都不應重名,漢字這么多,卻叫別人名字,他犯這么簡單明白的錯誤卻拒不承認過錯,使我身心受到嚴重傷害?!?/p>
被告趙然出生于1963年,對于重名,他表示,原告很小就離開本村,在此之前兩人素不相識,父親常年在外,起名字的時候并不知道同家族的原告也叫趙然,
二七區(qū)法院審理認為,原告出生在原籍,但之后遷至開封生活。被告出生在鄭州,從小就叫趙然,因此被告不存在盜用、假冒原告姓名的行為。原、被告雖然系未出五服的堂兄弟,但雙方的生活地點從來沒有交集,也沒有互相影響。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改名的請求,于法無據(jù),法院不予支持。
在很多人看來,重名這件事挺值得說說。在美國等西方國家,重名普遍存在,晚輩與長輩重名也不是稀罕事。這是因為什么?有分析說,英文名字的數(shù)量較少,大部分名字帶有一定的宗教文化意義。
到派出所可查孩子是否重名;辦事忘帶身份證,派出所為你開證明……昨日,記者從市公安局獲悉,市公安局制定的便民新舉措與市民工作生活密切相關。
新密一女子莫名接到法院傳票,別人以她借錢6萬元不還為由將她告上法庭。
給孩子起名,讓一些父母煞費苦心,在這個追求與眾不同的時代里,撞衫都忌諱,可撞名卻難以避免。對于有更換名字打算的市民,記者了解到,在更改個人姓名方面,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變更現(xiàn)用姓名,原則上不予以變更。
中國人的名字往往帶有時代特征,比如60—70后男的多用“軍、勇、偉”,女的“英、麗、艷”等字;80—90后男的“超、磊、濤”,女的“靜、婷、娟”很常見,而2010年后,浩宇、子涵、梓軒、文博、雨涵、夢琪、嘉怡等名字依然重名率較高。
對此,南陽路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回復,更換門牌前,他們會在現(xiàn)有的門牌上做標記,以此區(qū)分。附近居民鄭先生說,東三街以黃河路為分界線,以北稱為“東三街北段”?!薄 皷|三街北段10號院”院門口有兩塊門牌,紅色門牌上字跡模糊,依稀可見“東三街北段”字樣。
昨天,東方今報頭版“為愛致歉”,尊重公益同行,決定避免“重名”,并面向廣大讀者為這一公益活動重新起名。報道出來后,讀者紛紛來電,或@東方今報,肯定今報“有擔當”,紛紛為今報公益活動起名,要將愛心進行到底。
提起取名,不少父母都有點“頭大”,為了不讓孩子重名,各種生僻字都用在了名字上。趙金貴1944年出生,11歲那年從老家轉學至開封,并將戶口遷至開封生活直至退休。堂弟趙金貴生于1963年,跟這個重名的堂兄相差近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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